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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
服务流程
一、不准两头受理;
二、不准超时办结;
三、不准迟到早退;
四、不准窗口脱岗;
五、不准上岗玩游戏;
六、不准与申请人争吵;
七、不准乱摊派
八、不准收受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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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含辐射类项目)展开项目
02.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审核(含辐射类项目)展开项目
03.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展开项目
04. 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许可展开项目
05. 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检测机构资质核准展开项目
06. 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展开项目
07.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含辐射类项目许可)展开项目
08. 防治污染设施的拆除或闲置批准展开项目
09. 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核发展开项目
10. 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等可燃气体批准展开项目
11. 在没有陆路交通条件需用水路运输医疗废物的批准展开项目
12. 放射性同位素转让、转移、进出口活动的审批与备案展开项目
13. 放射性同位素野外示踪试验许可展开项目
14. 进入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审批展开项目
15. 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审批展开项目
16. 外国人进入国家级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展开项目
主要领导 主要职责
行政处室 直属单位

为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意识,树立良好形象,省环保局行政许可受理中心在履行受理职责时必须做到:
一、礼貌待人,热情周到;
二、主动告知,耐心解答;
三、落实公开,务实为民;
四、限时办结,便民高效;
五、严格要求,廉洁自律;
六、改进工作,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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